更新时间:2023-12-29点击:101713
近年来,丰台区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取得系列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践行“北京服务”要求,更好地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智慧化为导向,系统谋划全区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切实打响丰台营商环境品牌,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办“汇聚英才之智点亮丰台服务”丰台区营商环境品牌“广招英雄帖”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品牌咨询、文化创意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丰台区营商环境品牌建设相关作品,汇集智慧力量,赋能丰台营商环境品牌提高影响力,共同助力区域实现“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作品
1.丰台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及内涵作品
品牌名称需简洁明确,内涵解读需充分合理。符合丰台实际情况,具有丰台特色、创意性和文化价值内涵,凸显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智慧化营商环境理念。
2.丰台营商环境品牌标识(LOGO/IP)
具有丰台特色,且具有美观度、辨识度,色彩图形简洁大方,体现营商环境理念。
3.丰台营商环境品牌三年系统推广方案
推广方案成体系,系统化,体现营商环境迭代改革特点,每年度目标明确,任务清晰、重点亮点突出且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作品应具有丰台特色,体现丰台真心诚意为企业服务,坚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有难必帮,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让企业安心、舒心、放心、专心发展,凸现丰台落实北京服务要求,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智慧化营商环境理念。
三项征集均报名者可参与综合奖项和单项奖项评选,单项征集报名者仅参与单项奖评选,所有奖项不重复计奖。
(二)作品要求
1.格式要求
(1)丰台营商环境品牌名称及内涵需提交包含品牌名称创意、内容解读阐述的Word或PPT格式文档;(2)丰台营商环境品牌标识需提交JPG或PNG格式的高清图,以及有关矢量图;(3)丰台营商环境品牌三年系统推广方案需提交Word或PPT格式文档。
2.知识产权要求
报名作品应系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报名者作品一经采纳(获得任一奖项),知识产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并签署版权确认协议,协助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登记。如发生侵权纠纷,相应法律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由此给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造成的损失,亦由报名者承担。
三、总体安排
报名者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征集活动。活动由征集报名、资格初筛、综合评选组成。
(一)征集报名
1.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5日
2.下载公告附件获取活动报名要求及报名表。
3.征集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
ftyshjppzj@mail.bjft.gov.cn
(二)资格初筛
1.时间安排:与征集报名同步进行。
2.筛选报名材料完整性,个人身份信息、单位资质信息真实性,作品格式规范性,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作品不予进入初选。
(三)综合评选
1.时间安排: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3日
2.综合评选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流程。
(1)初选
评选报名作品的内容质量。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得分达到一定标准者进入复选。
(2)复选
进行评审答辩。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依据得分情况获得相应奖项。
四、报名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咨询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企事业单位;
2.拥有品牌建设领域服务案例;
3.报名作品均为原创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信用不良记录。
(二)个人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2.报名作品均为原创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奖项设置
(一)奖项名额
根据三项总评分,拟确定9个参评主体授予综合奖;根据单项评分,拟确定9个单项作品给予单项奖励。
1.综合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品牌名称及内涵单项奖:最具品牌丰采奖3名;
3.品牌标识单项奖:最具视觉效果奖3名;
4.品牌三年系统推广方案单项奖:最具创新思路奖3名。
(二)奖金金额
奖金金额均为税前,由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等奖50000元;
二等奖各10000元;
三等奖各5000元;
单项奖各3000元。
(三)奖励设置
1.拟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2.所有被采纳作品的单位和个人将成为丰台区营商环境发展合作伙伴,综合奖获得者将有机会参与其他丰台营商环境项目。
3.所有征集活动参与者均获得“丰台区营商环境品牌建设”电子感谢函。
六、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通过北京丰台融媒体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过后,正式公布。
咨询电话:010-83656348 赵老师,010-83656326 郝老师
具体征集内容请点击:
http://www.bjft.gov.cn/ftq/zfgg/202312/474c95cca8f84bb5b33ef5c46dd3084e.shtml
新闻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北京丰台融媒体